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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博物馆荣获2014年度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
洛阳博物馆讯(供稿:任静华)近日,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印发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、撤销、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(豫文[2015]82号),洛阳博物馆被授予2014年度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去年以来,洛阳博物馆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。馆领导亲自协调督导,提出创建要求并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。全馆干部职工同心协力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优势,成立志愿服务队,设立“道德讲堂”,开展了一系列的志愿服务、经典诵读、“讲文明、树新风”等活动,全力参与全市国家级文明城市的复检工作,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赢得了省市文明办的充分肯定与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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